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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中学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作者 : 办公室    来源 : 校办    时间 : 2006-06-24

夷陵中学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政治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为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夷陵中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纠正发生在教育领域的不正当商业交易行为,努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和行风建设。

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筹部署、稳步推进;突出重点、依法治理;把握政策、维护大局。保证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保持学校稳步和正常教学秩序,促进教育改革发展。

治理目标:通过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使学校干部和教职工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

二、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

我校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开展发生不正当商业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司法和审计等机关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法违纪行为,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教育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和堵塞漏洞入手,强化整改,探索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安排一年的时间(20064月至20074月)。工作步骤分为部署动员和宣传、自查自纠、检查督办、整改规范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和宣传20064月至5月)。召开党委会和专题行政会,传达学习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宣传。第一,结合师德教育月及教育行风评议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规定,使干部和教职工进一步掌握法纪知识,提高干部和教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第二,结合“八荣八耻”的学习教育和“办人民满意教育”活动,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第三,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干部和教职工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市教育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参加抵制商业贿赂的行动,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第二阶段:开展自查自纠20065月至8月)。学校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结合行风评议,制定周密科学的自查方案,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

一是调查摸底。扎实、细致、全面地摸清我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掌握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比如年级或备课组自订资料,后勤服务相关采购等),在此基础上确定我校治理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

二是自查自纠。组织动员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对凡是在有关环节中,接受单位或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财物及其它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要认真查找,主动讲清问题,并上缴有关钱物,不能留下死角。

三是分别处理。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认真整改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阶段:督查处理20069月至11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领导对分管工作自查自纠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给予重点督办;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在督查处理中,要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严格依法依纪办事。要坚持宽严相济,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掩盖问题的处室和个人,以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群众反响大的商业贿赂案件,一经发现,要依法从严惩处。

第四阶段:整改规范200612月至20074月)。学校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制定加强管理的办法,切实加以整改。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学校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搞好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并贯穿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引导和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二是加强干部和教职工的自律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纠正以权谋私行为。不准利用职权违法违规操纵或干预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为他人揽业务提供便利;不准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与学校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和个人、学生、家长及其请托人所送的“红包”、礼金、礼品;不准以单位、个人名义私设“小金库”。

三是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学校重点要抓好行政“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财务部门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审计作用,加强对财务收支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加强对关键环节如基建工程、图书教材及物资设备采购等方面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的招标,理顺人、财、物的管理,杜绝“暗箱”操作;建立和完善招生考试制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轮岗力度。要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三、加强领导,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我校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周云久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杨碧君同志、党委纪检委员、副校长付全新同志任副组长,党委成员、副校长田苹同志、党委成员曹书德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由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政教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形成合力。治理商业贿赂要在党政统一领导下,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对治理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2、精心部署,制定方案。学校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要对学校治理商业贿赂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制定治理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学校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3、深化改革,源头治理。要进一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管理和行政行为。全面推行与完善基建工程与教学、办公设备的集中采购招投标制度,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

4、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注重治理工作实效,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形式及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从制度、政策和管理上提出具体思路和对策,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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