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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2005年度高中“宏志班”招录工作日程安排

作者 : 宜昌市文明办    来源 : 校办    时间 : 2005-07-01

1、宣传发动:6月上旬前,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向各中学宣传两个《实施细则》,同时并在当地媒体宣传。

2、申请推荐:中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考生向所在中学提出受助申请,由学校集中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尽快向县、市、区办推荐。

3、调查上报: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申请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7月8日前,按分配名额1:1.5的比例排序推荐报市文明办,并按要求上报所有申请材料。

4、审核材料:根据上报材料和名单,市文明办商请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夷陵中学进行审核后,按分配指标拟定本市推荐名单,于7月20日前排序上报省文明办。

5、公示批复:8月10-15日,省文明办商省宣传部、省教育厅对上报名单进行公示、审核、并下发文件。同时报中央文明办备案。

附:宜昌市2005年度高中“宏志班”推荐名额表:

宜都市:1名
枝江市:2名
当阳市:2名
远安县:2名
兴山县:2名
秭归县:3名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名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2名
夷陵区:2名
西陵区:2名
伍家岗区:2名
点军区:1名
猇亭区:1名

说明:各县市区中按分配名额1:1.5的比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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