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文明办文[2004]8号
为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完成高中学业,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有关精神,我省决定今年继续开办高中“宏志班”。现将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名额
今年全省高中“宏志班”计划招生100名,仍在黄冈市黄冈中学和宜昌市夷陵中学各开设一个“宏志班”,每班学生50名。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黄冈中学招收黄冈、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咸宁市、随州市、仙桃市的学生;夷陵中学招生宜昌市、襄樊市、荆州市、十堰市、荆门市、恩施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高中“宏志班”主要招生农民子女,个别也可以是下岗困难职工子女,不得是领导干部子女。申请就读“宏志班”的同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湖北省境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品学兼优,中考成绩在本市、州50名以内,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或获得过其它荣誉;(3)家庭贫困,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
三、申报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愿意就读“宏志班”的同学,中考成绩公布后,由本人向原就读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申报要求择优推荐名单,在学校内公示一周,然后填写申请表向县(市、区)文明办推荐。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1)本人申请;(2)学生本人的学号和考号;(3)本人今年中考成绩复印件;(4)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农村人口由乡、镇政府出具,城市人口由街道办事处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5)奖励证书复印件。另外,孤儿或者烈士、残疾人、下岗职工的子女,应提供县以上部门颁发的证件或由县以上文明办签章的原件复印件。
申报材料要齐全,书写要工整,按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
四、资助金额
“宏志班”学生在高中三年学习期间,由中央文明办资助6000元人民币,帮助完成学业,同时全额免缴学费。高中毕业之后,如考取部属或省属重点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优先申请“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大学生资助资格。
五、其它
申请就读高中“宏志班”的学生,应同时填报两个志愿:除“宏志班”外,还应按正常招生程序,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若被“宏志班”和普通高中同时录取,按规定优先就读“宏志班”。
关于“宏志班”招生、资助的详情,考生可到当地县(市、区)文明办咨询,也可向夷陵中学咨询。
夷陵中学联系电话:0717-8699595 6334163—8106
网址:www.hbylzx.com
湖北省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
二OO四年六月五日
附件一 宏志班登记表 (请点击下载填写)
[附件二]
湖北省2004年度高中“宏志班”名额分配表
(共100名)
黄冈中学 |
夷陵中学 |
黄冈市 |
24名 |
宜昌市 |
24名 |
武汉市 |
4名 |
襄樊市 |
4名 |
黄石市 |
4名 |
荆州市 |
4名 |
鄂州市 |
3名 |
十堰市 |
5名 |
孝感市 |
4名 |
荆门市 |
3名 |
咸宁市 |
4名 |
恩施市 |
5名 |
随州市 |
2名 |
天门市 |
2名 |
仙桃市 |
2名 |
潜江市 |
2名 |
省直 |
3名 |
神农架林区 |
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