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教办发[2010]104号
市教育局关于命名局属中学 “文明宿舍”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放心食堂”“放心超市”“文明宿舍”“绿色生态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教财[2009]3号)的精神,市教育局组织专班对局属10所寄宿制中学“文明宿舍”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决定命名夷陵中学等7所学校学生宿舍为“文明宿舍”。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生日常行为和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是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创建活动,推进学校学生宿舍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形成硬件条件标准、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落实、文明氛围浓厚、育人效果显著的学生宿舍管理机制。从2010年起,市教育局每两年对新申报和已命名的“文明宿舍”进行一次检查。复评合格则保留命名,不合格则取消命名。局属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对后勤服务设施设备的投入,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加大创建“文明宿舍”的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质量,使学生宿舍成为学校教育的亮点,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乐园。
二0一0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学校 学生宿舍 管理 通知 宜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
宜昌市“文明宿舍”名单
宜昌市夷陵中学学生宿舍 宜昌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 宜昌市葛洲坝中学学生宿舍
宜昌市外国语学校学生宿舍 宜昌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 宜昌市第十三中学学生宿舍 宜昌市第九中学学生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