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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考中心公布2005年特长生招生事宜

作者 : 松鼠    来源 : 校办    时间 : 2004-12-27

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确定

    从市招考中心获悉,我省2005年高考招收体育特长生政策已经确定。

    报考体育特长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体育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由省级教育、体育部门或教育与体育等部门联合主办的运动会(含单项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运动员或集体项目前三名中的主力队员;参加由市、州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与体育等部门联合主办的运动会(含单项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或集体项目前二名中的主力队员;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并获得证书;田径项目达到省制定的《田径项目专项考试报名标准》。2、获得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者;3、参加由教育部或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性运动会(含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中的主力队员;4、参加世界、洲际运动会(含单项比赛)或世界、洲际中学生运动会(含单项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的运动员或集体项目前八名中的队员。

    体育特长生的考试项目有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毽球、武术、羽毛球、游泳共9个项目。


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出台

    市招考中心高考科负责人告知,我省已出台政策,对艺术特长生的报考、专长测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和安排。

    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是在高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与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参加市、州级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与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比赛)获一、二等奖者。社会音乐、舞蹈等级考试证书不属于获奖范围。

    艺术特长生除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外,还需参加专长测试,考试项目有声乐(不含通俗唱法)、器乐、舞蹈、综艺(含戏曲、节目主持)共4个项目,每名考生限报一项。参加艺术特长生考试的考生除钢琴、低音提琴外,其它乐器自带,声乐不得使用们奏录音带及光盘,可使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由考生个人聘请,舞蹈可使用伴奏录音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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