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宏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围绕这一主题我校拟订12月的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在学校教职工与学生中广泛宣传法制知识,提高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与能力,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与观念,为我校创建国家级文明示范学校而贡献力量。
二、我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周云久
副组长:杨碧君 田苹
成 员:邓虎城 曹书德 刘德凤 蔡立 陈精华 刘光权 宋涛
三、特聘请东山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发渝为我校法制副校长
四、活动安排
1、11月底开始利用学校知识橱窗开展禁毒教育。
2、12月中上旬开展法制讲座,邀请法制专家来我校宣讲。
3、 创办法制宣传板报,于12月中旬在校园内广泛宣传。
4、 印制法制宣传单,12月12日(星期天)上街开展宣传活动。
5、 12月在校园网上组织学习法制宣传资料。
6、 每周组织收看央视法制在线、今日说法等法制节目,并征集观后感。
7、 利用各报刊媒体对外加强宣传。
五、活动要求
学校各部门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杜绝任何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保障宣传活动的质量和社会效果,真正在学校内外掀起学法高潮,促进整个社会法制化进程的发展。
夷 陵 中 学
2004年12月4日
活动背景:宜昌市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与宜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0日联合发出宜市法治办[2004]11号文件,要求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大力宏扬宪法精神,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把宜昌建设成为世界水电之都、旅游名城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