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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高考报考英语专业考生加试英语口语考试

作者 : 省招办    来源 : 校办    时间 : 2004-10-19

关于在我省开展英语口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县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考试办公室)、神农架林区招考办: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4年高考几项工作的批复》(鄂教学[2003]42号)和《对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考湖北省英语口语等级证书考试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鄂教学[2004门号)文件 "从2005年起对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实施口语考试"的精神,省教育考试院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开发了具有我省特色的英语口语等级考试项目,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此项考试共分为六个级别,面向全社会开考,采取自愿办法进行,其中第三级为高考英语专业考生应考级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管理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员责主办全省英语口语等级考试,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要求负责本地区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共它相关事项,并对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二、考试对象
    英语口语等级考试的对象为全社会英语学习需求者,对于在校学生,可在有条件的高中学校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三、考试级别、内容、办法及时间
    英语口语等级考试的核心是语言交际能力。根据普通高校招生口语考试的需要和英语学习者的不同水平,暂定为一至六级,其中一级考试相当于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毕业的英语口语水平;二级考试相当于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中毕业的英语口语水平;三级考试相当于高中毕业的英语口语水平;四级考试相当于大学非英语专业毕业的英语口语水平;五级考试相当于大学英语专业二年级的英语口语水平;六级考试相当于大学英语专业毕业的英语口语水平。
    英语口话等级考试目前采用考官与学生对话(简称"人对人")的考试方式,待条件成熟时再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英语口语等级考试初步定为每年两次,时间在三月、九月,具休时间另行通知。

    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我省对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英语专业的考生实施对应级别为三级的英语口语等级考试。获得三级英语口语等级考试的考生成绩将提供给相关院校,作为有英语口试要求的院校、专业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参考。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英语口语等级考试的其它级别将陆续在我省开考。

     四、考试大纲、教材和相关材料
    考试大纲、教材和相关材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专家编写,负责对外公布和组织发行。
    为确保英语口语等级考试的顺利实施,考试依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英语口语等级考试时间、实施办法、考试大纲、教材和相关计划进行。

    五、考官
    考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选拔培训,经培训考核后派往各考点。所有英语口语等级考试考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并经过测试合格获得证书后方能上岗,未经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六、收费
    英语口语等级考试系非学历证书考试系列,各级别收费标准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施英语口语等级考试有利于促进我省广大考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为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各地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我省这项新开辟的考试项目,大力丈持和配合考试实施相关的工作,并采取得力措施广泛进行宣传,严格管理,依法办考,确保这项新型的考试项目健康、稳步、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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