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邀贵公司参与我基金会笔记本电脑项目采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请贵公司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参与询价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是2017年度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办公自动化设备类)。
4、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采购项目详细规格、参数、数量说明及报价单(见附表)。
三、请投标人于2017年10月18日上午11点前,将投标书盖章、密封后(封口盖章)送达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地址:宜昌市高新区生物产业园梅花村七组夷陵中学校园内),逾期视为放弃。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6777609。
四、本次采购项目采用最低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材料由采购人留存,概不退还。
详情请见附件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