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发动 6月1日前,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向各中学宣传两个《细则》,同时并在当地媒体进行宣传。
2、申请推荐:中考成绩公布后一星期内(西部助学对象于7月20日前),考生向所在中学提出受助申请,由学校集中在校内进行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向县、市、区文明办推荐。
3、调查上报: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组织联合调查组对申请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7月10日之前(西部助学对象于8月1日前),按分配名额1:1.5比例排序推荐上报市文明办、并按要求备齐所申请材料。
4、公示录取:7月25日前,(西部助学名单于8月7日前)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夷陵中学(宏志班拟录对象)按照分配名额商拟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宜昌日报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名单。
5、审核批复:8月15日前,市文明办将正式录取名单上报省文明办,省文明办商省宣传部、省教育厅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批复。同时报中央文明办备案。
附:1
宜昌市2004年度高中“宏志班”推荐名额表
宜都市 |
1名 |
枝江市 |
2名 |
当阳市 |
2名 |
远安县 |
2名 |
兴山县 |
2名 |
秭归县 |
3名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3名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
2名 |
夷陵区 |
2名 |
西陵区 |
1名 |
伍家岗区 |
1名 |
点军区 |
1名 |
猇亭区 |
1名 |
草埠湖管理区 |
1名 |
附2:
附:宜昌市2004年度“西部助开发助学工程”推荐名额表
宜都市 |
1名 |
兴山县 |
1名 |
秭当县 |
1名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1名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
1名 |
夷陵区 |
1名 |
说明:上述县市区可按1:2的比例推荐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