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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04年高中“宏志班”招生公告

作者 : 湖北省文明办    来源 : 校办    时间 : 2004-07-06

鄂文明办文[2004]8号

    为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完成高中学业,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有关精神,我省决定今年继续开办高中“宏志班”。现将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名额

    今年全省高中“宏志班”计划招生100名,仍在黄冈市黄冈中学和宜昌市夷陵中学各开设一个“宏志班”,每班学生50名。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黄冈中学招收黄冈、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咸宁市、随州市、仙桃市的学生;夷陵中学招生宜昌市、襄樊市、荆州市、十堰市、荆门市、恩施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高中“宏志班”主要招生农民子女,个别也可以是下岗困难职工子女,不得是领导干部子女。申请就读“宏志班”的同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湖北省境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品学兼优,中考成绩在本市、州50名以内,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或获得过其它荣誉;(3)家庭贫困,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

    三、申报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愿意就读“宏志班”的同学,中考成绩公布后,由本人向原就读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申报要求择优推荐名单,在学校内公示一周,然后填写申请表向县(市、区)文明办推荐。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1)本人申请;(2)学生本人的学号和考号;(3)本人今年中考成绩复印件;(4)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农村人口由乡、镇政府出具,城市人口由街道办事处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5)奖励证书复印件。另外,孤儿或者烈士、残疾人、下岗职工的子女,应提供县以上部门颁发的证件或由县以上文明办签章的原件复印件。
申报材料要齐全,书写要工整,按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

    四、资助金额

    “宏志班”学生在高中三年学习期间,由中央文明办资助6000元人民币,帮助完成学业,同时全额免缴学费。高中毕业之后,如考取部属或省属重点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优先申请“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大学生资助资格。

    五、其它

    申请就读高中“宏志班”的学生,应同时填报两个志愿:除“宏志班”外,还应按正常招生程序,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若被“宏志班”和普通高中同时录取,按规定优先就读“宏志班”。

    关于“宏志班”招生、资助的详情,考生可到当地县(市、区)文明办咨询,也可向夷陵中学咨询。

    夷陵中学联系电话:0717-8699595    6334163—8106

    网址:www.hbylzx.com

湖北省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
二OO四年六月五日

附件一 宏志班登记表 (请点击下载填写)

[附件二]

湖北省2004年度高中“宏志班”名额分配表
(共100名)

黄冈中学

夷陵中学

黄冈市 24名 宜昌市 24名
武汉市 4名 襄樊市 4名
黄石市 4名 荆州市 4名
鄂州市 3名 十堰市 5名
孝感市 4名 荆门市 3名
咸宁市 4名 恩施市 5名
随州市 2名 天门市 2名
仙桃市 2名 潜江市 2名
省直 3名 神农架林区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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