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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0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已出台

作者 : 市教育局基教科    来源 : 校办    时间 : 2004-07-02
200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

(2004-07-02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一、坚持“扩大规模,满足需求;协调普职,促进发展;规范办学,保证质量”的原则,大力发展高中阶段的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中教育的需求。同时,各地和学校要认真作好毕业学生的思想工作,正确对待升学和就业,积极引导学生走多渠道多形式的成才之路。
     二、各地和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资源,以扩大招生。可扩大班额招生,但不准超过70人。对办学条件较差的高中学校要适当控制招生规模。
     三、加强招生管理,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正取、调节和择校三类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2003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试行“三限”政策的通知》精神,在学校招生总计划内,省级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三类计划的比例为5:3:2;市级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高中以及一般普通高中三类计划的比例为6:3:1。择校生录取分数必须控制在本学校调节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不得降分录取。省级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市级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择校生三年学费最高不得超过2.7万、2.1万和1.5万。
     四、建立贫困学生救助制度。各地和学校要建立贫困学生救助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救助贫困学生,并从择校生收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五、为减轻城区高中升学压力,支持各地办好一中,今年,夷陵中学、市一中将停止在县市招生,同时考虑到猇亭区和草埠湖管理区的实际,夷陵中学、市一中将继续在两地招收少量学生。猇亭区和草埠湖管理区要认真组织高分层学生填报夷陵中学和市一中,并根据学生填报两校的志愿,按两校计划数等额送档。夷陵中学和市一中在两地的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确定。
     六、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三限”政策的要求,周密制定方案,公开办事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公平、公正。对违规招生和收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附件一:200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附件二:2004年夷陵中学、市一中面向猇亭区和草埠湖管理区招生计划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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