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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2003年度招生公告

作者 : 省文明办    来源 : 校办    时间 : 2003-06-23

中央文明办为资助品学兼优、无力完成学业的贫困学生,决定今年在湖北省招收两个高中“宏志班”,共100名学生,每人资助6000元,帮助完成学业。现将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湖北省境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品学兼优,中考成绩优异,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或获得其它荣誉;(3)、家庭贫困,考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150元,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4)、主要招收农民子女,个别也可以是下岗职工的子女,但不能是领导干部的子女。

  二、申报要求

  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中考成绩公布后,由贫困生本人向原就读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申请者的基本条件择优推荐名单,在学校内公示一周,然后填写申请表向县文明办推荐。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1)、本人申请;(2)、学生本人的学号和考号;(3)、当年的中考成绩复印件;(4)、家庭经济证明材料(农村人口由乡、 镇政府出具,城市人口由街道办事处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5)、奖励证书复印件。另外,是孤儿或者烈士、残疾人、下岗职工的子女,应提供县以上部门颁发的证件或由县以上文明办签章的复印件。

  申报要求:材料齐全,填写工整,按A4纸张装钉成册。

  三、招生名额

  今年,湖北省高中 “宏志班”计划招生100名,分别在鄂东黄冈市黄冈中学和鄂西宜昌市夷陵中学各开设一个“宏志班”,每班学生50名,在招生计划内安排。 本着就近招生的原则,鄂东的黄冈中学招生范围是:黄冈、武汉、黄石、鄂州、孝感、咸宁、随州、仙桃;鄂西的夷陵中学招生范围是:宜昌、襄樊、荆州、十堰、荆门、恩施州、天门、潜江、神农架。

  四、资助金额

  “宏志班”学生可获得资助金6000元,帮助完成高中学业,分三个学年拨付,每学年2000元,同时高中三年学费全部免收。高中毕业之后,应届考取部属或省属重点高等院校的学生,可优先申请“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资助。

  五、附则

  申请“宏志班”资助的学生,应同时填报两个志愿:除“宏志班”外,还应按正常招生程序,填报普通高中的志愿。一旦“宏志班”录取,优先上“宏志班”。

  详情可到当地县(市、区)文明办咨询。

  湖北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办公室

  200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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