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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你拿什么来维权

作者 : 单士兵    来源 : 校办    时间 : 2003-12-09
  3月9日,教育界委员、苏州市副市长朱永新向人大会提交了一份《进一步保障教师权益,把教育申诉纳入执法轨道》的提案。这位委员在提案中称,依据《教师法》是无法保护教师的劳动者权益,当前教师依法自我保护很难。(3月10《南方都市报》)

  作为一名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教师,我以为,当前社会对教师的普遍认识缺乏人性化和人情化。当我们的社会在用圣德贤良的标准要求教师的言行的时候,一些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却对教师利益和尊严任意践踏。而教师由于自身所处的思想和生存的尴尬境地使得其在维权路途上举步维艰。

  此次教育界委员朱永新在提案中例举了某学校所规定对教师“违规”的扣款制度。这些侵犯教师权益的规定,在很多学校都不鲜见。当前教师承担着繁重且变化不定的多元化教学的重担,一旦教学成果未能达到那些教改专家和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他们往往成为教学改革失败的牺牲品。要知道,把那些由于社会政治、经济原因造成的问题都归咎到教师们身上,这让教师们实在担待不起呀。可是,教师们一边忙着收拾千头万绪的烂摊子,一边承载着家长及学生的抱怨。更重要的就是,大量学校会制定相关规定,对教师“未完成学校相关任务”的,扣除其相当比例的薪水。于是教师们往往加班加点,不惜牺牲自己的健康,去为那些所谓的“教学任务”去放弃自身的休息权。

  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时间严重超出国家规定。我所在的中学,住校生的班主任教师早上5点30分就得到校和学生一起出操,晚上一些老师要等到学生熄灯以后才能回家休息的,那时一般都是晚上11点以后。这样,很多教师一天工作时间都达到15小时以上。如今双休日对教师来说已是一种奢侈,在我这所学校,甚至常出现一个学期老师都不曾有过休息日的情况,寒暑假也被学校要求用来为学生补课。这一切都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如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很多老师疲于奔命,教学效果却未见得到有效提高。

  我特别想说的是,当前各类学校谈及教改言必称“以生为本”,但对作为教育行为的实施者的教师们,这种“人本主义”精神光辉却很少能照耀到他们身上。比如学校领导在举例表扬时,常以那些带病工作、主动放弃婚假之类的教师为标榜,夸奖其放弃休息加大自身工作量。显然,这些领导并没有把老师的生命和健康挂在心上,没有把教师当成有生命的人看待。一些领导还常常不顾教师的心理感受和尊严,随意训斥冷淡教师。甚至将教师视为自己的奴隶和手中的工具,整天手拿“下岗”的大棒吓唬老师们,这使当前教师队伍中普遍蕴蓄着一种长期积压的忿闷,这严重影响着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当前的学校多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们手握大权,举着决定教师命运的尚方宝剑。同时,教师们也缺乏申诉渠道,只得被迫接受。因为按照《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可是,那些校长们正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任命的,他们往往有着共同的利益。甚至受理教师申诉意见的,就可能是校长本人。所以,这种教师的申诉制度实际上只是在教育系统实施的一种制度,它缺乏一定的行政监督,对于普通教师来说,申诉制度只能是一种摆设。

  我想,各级学校及教育管理部门不能利用手中的特权随便剥夺教师的休息权和健康权,要知道,教师不是一部需要只会适应主人要求的机器。我们在呼唤关心教师生命体本身的生长以及生命体的心理、精神感受和需求的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来保障教师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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