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组:
二十一世纪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我们的学校在激烈的竞争中要屹立潮头,就必须发现青年,提升青年,促使青年教工们不断塑造自己、完善自己,要让青年人才在各个领域勇挑大梁,锐意创造。为了进一步发挥全校青年教职工立足岗位、奉献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大家向先进模范学习,营造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学校决定在“五四”前夕评选表彰我校第四届教职工“十佳青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 周云久
领导小组成员: 杨碧君 田 苹 曹书德 宋 涛
评审组 组长: 曹书德 宋 涛
评审组 成员: 邓虎城 刘德凤 蔡 立 王声明 易振国 万 林
王长勇 吴益民 万 千 陈精华
材 料 组: 学校团委(杜 锐、袁 扬)
二、 评选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珍爱岗位。
2、 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严谨踏实、博学善导,勇于创新。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与同事相处和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
3、 业务精良,工作成绩突出,在本单位乃至全市处于领先地位,产生了较大影响,在广大青年教职工中产生了很好的示范效果,群众公认。教师所带班级成绩位于年级前列,评教评学A率达到80%以上。
4、 年龄35周岁以下,在夷陵中学工作三年以上的青年教职工均可参与评选。上届“十佳青年”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三、 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差额评选的办法。由各基层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各年级推荐4人,三处一室各推荐1人),学校党办召集教务、政教、总务、工会、团委等部门审核,并由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报学校党委批准后,确定前十名优秀者为本届“十佳青年”,由学校予以表彰。
申报表4月10日前交团委杜锐、袁杨。 相关表格请见校园网“上传下载”。
中共宜昌市夷陵中学委员会
宜 昌 市 夷 陵 中 学
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