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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选拔2004年宜昌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

作者 : 市教育局    来源 : 校办    时间 : 2004-05-12

宜教办发[2004]31号 

市教育局关于选拔2004年宜昌市普通

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城区各中学:

为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进体育艺术学科新课程改革,广泛开展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活动,提高我市体育运动竞技能力和艺术教育水平,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2004年继续在部分普通高中招收部分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长生类别、考试项目

体育:篮球、田径、毽球。

艺术:音乐、美术。

二、招生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1、招生学校:夷陵中学、市一中、市二中、市七中、市外校、市田家炳高中、市十四中。

2、招生范围:夷陵中学、宜昌市一中体育特长生面向全国招生。其他各校各类面向全市招生。

3、招生计划:见下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时,可不完成计划。

 

体 育

 

田径

篮球

毽球

音乐

美术

市夷陵中学

10

10

 

10

宜昌市一中

10

10

 

10

宜昌市二中

5

5

 

50

110

宜昌市七中

 

 

 

15

40

宜昌市外校

10

10

 

 

 

市田家炳高中

 

 

5

 

 

宜昌市十四中

 

 

 

 

40

4、各县市区高中可根据本县市区实际情况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计划和招生办法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三、报考资格

1、2004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2、各项目资格:

篮球:局属学校考生必须是参加2003年城区中学生男子篮球联赛的队员,身高达180cm以上;未参加篮球联赛的考生,男子身高达185cm以上,女子身高达172cm以上;本市以外的考生必须是长期接受过系统专业训练,且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团体前二名的主力队员。

毽球:男子身高达170cm,女子身高达160cm以上,接受过专业训练者。

田径:城区中学考生必须在20032004学年度学校运动会中获得前二名,且成绩达《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三级以上;县市区考生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运动会中获前三名者。

艺术:热爱艺术活动,艺术素质达到一定水平或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文艺汇演中成绩突出者均可报考。

四、报名、考试

1、考生凭所在学校证明直接到考点报名。

2、体育特长生5月20日在宜昌市一中报名,考试时间为5月21日上午,考点设在宜昌市一中。

3、艺术特长生由招生学校组织报名与考试,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见下表:

学 校

报名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宜昌市二中

5月17~21日

市二中

宜昌市七中

5月17~22日

市七中

市十四中

5月17~23日

市十四中

宜昌市一中

5月17~24日

市一中

夷陵中学

5月17~25日

夷陵中学

4、报名须填写《宜昌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报名登记表上必须填写中考号,交验参加运动会(文艺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另交参加运动会(文艺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交1彩色照片1张。

为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城区各初中于报名前将2003~04学年度学校运动会秩序册和总成绩册(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名)报体卫艺科。

五、考试内容与办法

考试内容与办法按《宜昌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篮球考试细则》、《宜昌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毽球考试细则》、《宜昌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考试细则》进行。

六、特长生资格认定

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均由市教育局认定,体育分校按1:1.2的比例公布名单,艺术夷陵中学、宜昌市一中、宜昌市二中按1:1.2,其他学校按1:1.5的比例公布名单。名单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七、特长生录取办法

1、体育特长生:

体育特长生由学校根据运动员选才标准和学校运动队组建需要等,在取得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被学校选中的体育特长生录取时文化课按各校各计划类别的录取分数线降50分录取。凡在本次测试中田径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篮球男子身高达190cm以上,女子身高达180cm以上且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报市田家炳高中毽球的特长生,降200分录取。

2、艺术特长生:

艺术特长生由学校根据文化分数和专业成绩,在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被学校选中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时文化课按各校各计划类别的录取分数线降20分录取。未取得各学校艺术特长生的考生仍可报考各校艺术专业,但不享受降分。

八、特长生管理办法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要加强特长生的管理工作,保证特长生在校的学习、训练落实。特长生必须参加学校的训练(排练)、比赛(演出),凡不参加训练(排练)、比赛(演出)者,取消高中学籍资格。各学校可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各学校招收县市区的体育特长生,今后参加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时,可回原籍参赛。

  

                          二○○四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高中  体育  艺术  招生  通知

  宜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5月10日印发

  校对:张金华                           共印:50份

宜昌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

田径报名标准

 

项目                 成绩                 成绩

100M              11”80              13”6

200M              24”80              28”70

400M              55”50              1’06”00

800M              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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