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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廉洁 知敬畏 扬正气

我校召开《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专题学习会

    来源 : 党办    时间 : 2023-11-04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学校创建工作,11月3日下午,我校纪委书记鲍同强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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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同强对《办法》出台的背景进行介绍。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双减”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写进了党的百年历史决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心的行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双减”改革实施两年以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仍不时受到损害,迫切需要健全校外培训法律制度,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受到保护,保障“双减”改革不断取得实效。

鲍同强对《办法》中有关对在职教师的条款进行重点解读。他强调,属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且培训内容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依照法律法规将从重处罚。他指出,在职教师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得组织 、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在职教师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希望广大教师要明确红线,坚守底线,心怀敬畏,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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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向春雷强调师德是为师之基础,师德是师风之保障。广大教师一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廉洁从教、文明从教,扬清正教风,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二要遵纪守法,认真落实。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坚决贯彻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并且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普法宣传,扬清廉之正气,同时各位教师要知晓校外培训的“红线”、雷区”以及违规的成本代价,不触犯法规法纪。


通过本次,全体教师深刻认识到有偿补课不仅是违纪行为,也是违法行为,要心怀敬畏,廉洁从教,珍惜教师形象,为擦亮我校“清风毓秀 廉教夷陵”廉洁文化品牌作出自己的贡献。

责任编辑: zhuah  审核: fu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