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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王先东:律政先锋

作者 : 记者:柳萍    来源 : 校办    时间 : 2012-06-02

    文章来源:2012年6月1日三峡日报 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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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先东。

        【人物档案】

        王先东,湖北当阳人,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珠海市政府、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兼任珠海九州旅游集团、珠海珠光控股集团外部董事,曾任全国律师代表、珠海市党代表、珠海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曾获珠海市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优秀律师、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多次受到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嘉奖与表彰。主要执业领域:投资、贸易、房地产、金融、政府法律事务等。

        在法庭上,他是能言善辩的大律师,人人敬慕;在律所里,他是一呼百应的管理者,带领众人在公益之路上一路前行;在律师那一方天地之外,他是珠海市人大和政府的双料法律顾问,曾参与当地多个地方法规的出台,包括《珠海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珠海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条例》、《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等。

        他,就是"法律人"王先东。

        5月19日,记者连线采访到远在珠海的王先东,电话那头的他语速非常快,思维也特别敏捷,法律精英范儿十足。


    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

        1966年,王先东出生在当阳市半月镇一个典型的"半边户"家庭,父亲是一名医生,母亲是乡村教师。当医生的父亲一向重视教育,从小就对王先东寄予厚望,期望他能通过读书跳出"农门",给弟妹们做榜样。

        王先东没有让父亲失望,从小就聪明伶俐的他,就算是打猪草,都是同龄人中最能干的,念书更不在话下。初中三年,他辗转读过三所学校,一步一步逼近当时镇里最好的中学--红光中学。1981年,王先东又以优异的成绩从红光中学毕业,考进夷陵中学。

        进入高中后,王先东发现自己似乎一无可取。当时,身边不少同学都来自三线厂矿,他们不仅成绩特别好,阅读面广,人文素养突出,而且都各有特长,比如拉手风琴、武术等。意识到自己和同学们之间的差距后,王先东没有自卑,他积极主动地去结交新朋友。交往面宽了,见识广了,他的成绩也很快追了上来,冲到了年级的前列。

        高二,学校分文理科,在当时的副校长徐兴永和后来的班主任李友益老师的建议下,王先东做出了一个大胆的选择——"学文"。由于当年是夷陵中学首次开办文科班,所以当时在很多人看来,王先东是在"冒险"。但时隔30余年后,王先东却表示,他从未质疑过当初的选择:"虽然那时我们整个文科班只有16个人,但在这个班级里,我收获了快乐,也收获了成绩,文科班是我的梦想起航的地方。"

        1984年,王先东以夷陵中学文科第一的成绩考进他梦寐以求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在武大,王先东一呆就是7年,直到研究生毕业。武大自由开放的氛围使得学习人文社会科学的他如鱼得水,坚实的法学系统训练和良好的人文素养为他今后的成长奠定了基础。这期间,受80年代末90年代初"读书无用论"思潮的影响,王先东也曾一度想中止学业下海经商,但在最后关头,他及时抑制住了自己的想法。

        研究生毕业后,王先东放弃了进入内地国家机关和高等院校的机会,只身南下珠海闯荡,他进过企业,办过律所,也做过公务员。2000年,他辞去人人艳羡的公职,再次投身律师界,矢志不渝追逐他的法律梦想!

        一部开创性法规的起草者

        在国内律师界,提起《珠海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恐怕是无人不晓。这部条例是国内首个专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法规,它让珠海律师会见难的尴尬永远地成为了历史。

        王先东,就是这部条例的少数几个起草者之一。

        会见难,即会见犯罪嫌疑人难,这是困扰律师界多年的一个老问题。时至今日,很多地方基于担心律师串供,以及当事人见律师之后不利于案件办理的考虑,仍有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的现象。而在珠海市,《珠海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已实实在在地保障律师无障碍会见近9年。

        在《珠海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制定启动前夕,作为一个已经开放多年的经济特区,珠海的法制建设明显迟于社会经济发展,在这种情形中,律师们对执业问题,诸如会见难、阅卷难甚至辩护难的反映相当强烈。王先东介绍说,2002年11月初,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全市的律师执业状况进行视察,这次视察后,人大代表们正式提出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法规的形式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的建议。

        随后,受珠海市律协嘱托,由王先东等6人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于2002年12月完成草案第一稿,即《珠海市律师服务保障条例》。次年9月26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条例》,率先在保障律师阅卷权、调查权及会见权方面进行了完善和规定,《条例》成为国内首个专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法规。《珠海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首开律师执业保障立法先河,法规公布后,在全国司法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羊城晚报》等大报相继报道了有关消息,各大网站作了转载,珠海律师会见无障碍在全国传为佳话。

        2010年,《法制周末》记者焦红艳撰文说:北京的一名律师用"震撼"这个词,形容他几天前的一次珠海之行。他说,"警方主动配合律师会见,我从未遇到过,想不到的顺利。律师在这里是受到尊重的"。这名律师是北京一家知名律所的合伙人,执业几十年,他在全国各地办理的刑案不计其数,但是在会见当事人尤其是会见尚处于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时,从未经历过如此的"礼遇"。"我前一天晚上到珠海,第二天中午的飞机就回来了,而在其他地方,一次会见我至少要准备3天还不一定能见到。"这名律师说。"如今,经过近9年的贯彻执行,上上下下已‘习惯成自然’,职业环境已相当好,律师在珠海办案是可以感受到极大地尊重的。"王先东说,现在珠海律师界很多人都不愿意到外地办案,因为"还没正式开始,仅在会见阶段就身心俱疲了,本应很简单的事,这样一折腾,对继续办案就没兴趣了。"

        记者了解到,现在,这部条例已实施近9年,在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有关律师管理的法规很多,但以"保障"作为立法主旨的地方规章至今没有出现第二部。

        王先东说,"每次碰到外地来的律师感叹珠海的执业环境好,我就感到无比的光荣和自豪,这是对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最大的鼓励。"

        一个心怀故乡的乐施者

        尽管离开家乡快28年,但王先东对家乡的情思却一天都没有断过。他说,"在家乡生活的18年,是非常幸福的18年。每当想起那些日子,我就觉得特别快乐。"

        小时候,王先东的父亲在镇上当医生,母亲做教师,家里的农活儿完全顾不上,全靠乡亲们帮忙照应,田地才不至于荒芜。上高中后,贪玩的习惯难改,学习成绩一度下滑,也是慈爱的老师们在关键时刻把他拉回到"正轨"。
    点滴恩情,王先东都记在心间。他常常提醒自己,"要怀有一刻感恩的心,尽可能去帮助一切有需求的人们,这就是对家乡人最大的回报"。

        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王先东不仅自身坚持做公益,还带动全所的人在公益的路上不断前行。"下海"12年来,他以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管理者的身份,多次在律所组织发起公益活动,近年来,律师事务所不仅在全市广泛开展法律援助,而且,在捐资扶贫、助学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中,捐款捐物价值也超过了上百万元。因成绩突出,德赛律师事务所被共青团省委授予"广东省希望工程爱心奖",被省律师协会授予"热心社会公益突出贡献奖"。"身在珠海,心却在宜昌。"王先东说,故乡虽然遥远,却长存心间,多年来,他一直牵挂着家乡的父老乡亲,也时刻关注着家乡的发展,家乡传来的每一个好消息都能让他兴奋好久。

        王先东表示,家乡正在建设法治宜昌,他建议政府组建专家智囊团,充分利用本土人才资源,建立宜昌籍专家服务家乡的有效机制。"宜昌籍专家虽然散居各地,但他们却心系家乡、情系家乡,服务家乡的愿望十分强烈和迫切。政府可以引导动员这些宜昌籍精英真正投入关心家乡建设,关注家乡发展中来,让他们有一个展现才华、贡献才智、报效家乡的机会和舞台,使他们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共同为法治宜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出谋划策。"王先东说,他衷心希望家乡宜昌和珠海一样,一天比一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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