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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空军招飞工作开始啦

作者 : 宜昌招考    来源 : 校办    时间 : 2005-10-10

湖北省2006年招飞工作任务安排

     
     (2005-10-09 省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和空军2006年招收和选拔飞行学员计划的有关精神,现将湖北省2006年招飞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招收范围及数量
     全省计划招收XX名,在黄石、孝感、随州、仙桃、天门、潜江、荆州、宜昌、荆门、十堰、武汉(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等市招收。
     二、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自然条件
     招收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文、理科高中毕业男生,年龄16至20岁(出生年月按公历计算,即1985年9月1日以后至199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生户籍在开招区内。在校复读生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身体条件
     1.基木条件
     身高165-180cm。
     体重52kg以上。
     坐高不超过96cm。
     视力双眼裸视视力均在空军招飞C形视力表1.0以上,或对数E形视力表5.0以上。
     血压平静收缩压不超过 138mmHG,舒张压不超过88mmHG。
     脉博在56-100次/分内。
     色觉、嗅觉正常。无纹身。
     2.有下列体征或病史者不宜报名参检
     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或功能不全及步态不稳者。
     有开颅、开胸手术史,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有慢性腰腿痛史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
     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反酸、腹痛或腹泻)者。
     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者。
     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有口吃(结巴)者。
     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者。
     有耳聋,经常耳鸣、耳内流脓或流鼻血者。
       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斜视、夜盲者。
     十岁后有尿床现象或尿化验异常者。
     患过麻风及其密切接触史者。
      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或澳抗阳性,肝功能异常者。
     明显地包天或天包地者。
    
     (三)心理选拔条件
     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3.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
     4.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5.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6.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1.本人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遣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成果而志愿献身军队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
     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者。
     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者。
     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者。
     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者。
     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者。
     2.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3.报考态度:学生自愿,家庭支持。
    
     (五)文化条件
     报考学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普通类,外语限考英语或俄语)达到空军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择优录取。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方法
     (一)宣传动员
     2005年10月上旬全面展开。省招飞工作会议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以空军下发的宣传材料为依据,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思想发动,搞好生源目测摸底和推荐工作,组织学生报名并填写《空军航空大学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依据有关条件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完成有关数据的统计整理,按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
     (二)预选初检
     2005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选拔中心派出初检组,对推荐上站的学生按日检量200名左右实施初检,检测顺序为:黄石、孝感(随州)、仙桃(天门、潜江)、荆州、宜昌、荆门、十堰、武汉等市。上站初检的学生按市招生办安排的时间,以县(市)为单位统--组织。对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高中年级的学生,由有关地市招生办统一协调,确定检测时间和人数,进行身体初步筛选。
     (三)全面检测
     2006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选拔中心在武汉市设立全面检测站,对初捡合格的学生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心理素质检测和政审询问。上站检测的学生以县(市)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到,县(市)工作人员负责本县(市)学生的上下站。市招生办人员随本市第一批学生到站,负责组织本市工作人员管理参检学生。
     (四)政治审查
     2006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部队政审外调人员和当地公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政审联合外调小组,在各县(市)招生办和学校的协助下完成政审外调工作。
     (五)文化考试、复检
     全面检测合格的学生,由各县(市)招生办组织参加文化复习和考试。高考结束后,选拔中心适时在武汉市设检测站,对学生男体、心理素质进行复检。参加复检的学生由各市招生办统一组织报到。
     (六)复查录取
     6月下旬至7月上旬。高考成绩公布后,选拔中心根据考生的政治、身体、心理、高考成绩等实际情况,按计划任务上报预选考生名单,经空军招飞局审定预选考生资格后,及时通知获得资格的考生入校复查。复查合格名单确认后,经报空军招飞领导小组审定,由空军统一审批录取后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由航空大学转入正常教学训练。
    
     四、要求
     空军2006年招收飞行学员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军委颁发的《实施军队人才战略工程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反“台独”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结合新体制编制和招收范围广、生源种类多等复杂情况,精心安排,严密组织。要以确保质量为核心,坚持“广招精选,质量第一,综合衡量,捧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标准、条件,认真落实质量跟踪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单位要顾全大局,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
     200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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