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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作者 : ysl    来源 : 校办    时间 : 2016-09-09

转发中共宜昌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律检查组《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组、党支部:

    现将中共宜昌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律检查组《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宜纪驻教文〔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依法执教,廉洁从教,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附件:中共宜昌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律检查组《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中共宜昌市夷陵中学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

中共宜昌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律检查组

宜纪驻教文〔2016〕1号

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市教育局、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及各直属单位:

    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风清气正、廉洁从教、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坚决治理"节日病",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廉政教育。各单位、各学校要加强对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各单位、各学校要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前夕,通过会议、短信等方式进行专项提醒,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尊师重教理念,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将有关规定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努力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执行纪律。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持之以恒反"四风",坚决做到"七个严禁":严禁利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蟹券等节礼、大吃大喝、相互宴请、走访慰问;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购物券(卡);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组织)的宴请娱乐、休闲旅游、健身活动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和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三节"期间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出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要敢抓敢管、亲自过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严格执纪问责。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和群众的电话、网络举报,深入挖掘"四风"问题"隐身衣"、"新伎俩"、"新变种"。同时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快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绝不姑息。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管领导不履职尽责,致使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请各单位和学校于9月6日起,将本通知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张贴1个月,并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节日期间自查自纠情况电子文件发送给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举报信箱:ycjyjcs@126.com,举报电话:6461441。

中共宜昌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律检查组

2016年9月1日

    抄送:中共宜昌市纪委办公室,中共宜昌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

    中共宜昌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律检查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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